“林总,”她终于开口,“我终究,只是个服务员。”
说完,她端起托盘,从他身边擦肩而过,林慕站在原地,看着她走向宴会厅最偏僻的角落,那里堆放着待清洗的酒杯,像极了她一直以来,习惯躲藏的位置。
沈曼琪踩着十厘米的红底鞋走过来,孔雀蓝的裙摆扫过他裤脚,甜腻的香水味瞬间取代了苏晴身上淡淡的、肥皂粉的气息。
“阿慕,”她挽住他手臂,笑容璀璨,“该上台致辞了。”
林慕没动,目光穿过觥筹交错的人群,落在那个埋头擦拭酒杯的纤细背影上,她的头埋得很低,仿佛想把自己藏进那些冰凉的玻璃杯里。
员工聚会的后半场。
酒吧的霓虹灯管在天花板上扭曲成液态的彩虹,低音炮的震颤透过吧椅传到苏晴发麻的尾椎骨。
她攥着半杯没动过的可乐,玻璃杯壁凝结的水珠顺着指缝往下淌,滴在廉价的牛仔裙上。
“苏姐一起跳啊!”市场部的小张拽着她胳膊,“林总都来了,有人买单,怕什么?”
所有人的目光刷地投向吧台角落。
林慕斜倚着酒架,指间夹着支没点燃的烟,定制西装外套搭在臂弯,露出的衬衫领口松开两颗扣,在迷离的光线下,那道锁骨的凹陷显得格外深邃。
这是他第一次参加员工的后半场活动,调酒师往他杯子里倒威士忌时,整个吧台都静了半秒。
舞池里晃动的人影撞碎了灯光,沈曼琪穿着孔雀蓝礼服在人群中格外醒目,她正端着香槟杯走向林慕。
“我不会跳……”苏晴的声音被重低音吞没,她看见林慕仰头饮尽杯中酒,威士忌的琥珀色液体顺着嘴角溢出,滴在衬衫前襟。
她推开小张,挤过舞池时,有人的手肘撞到她肩膀,可乐洒了一手。
“林慕!”她在他面前站定,声音被音乐撕得破碎,“你答应过我……”
“答应什么?”他抬眼看她,“答应不喝酒,还是答应不抽烟?”
沈曼琪端着酒杯的手顿在半空,林慕突然放下酒杯,推开众人走向舞台。
驻唱歌手正抱着吉他唱民谣,看见他上来,话筒架都晃了一下。
“借过。”林慕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遍酒吧,他夺过歌手手里的吉他,指尖在琴弦上胡乱拨弄出几个破碎的音符,台下瞬间安静下来。
苏晴站在原地,手心的可乐黏腻得发慌,她看见林慕调整麦克风高度,目光穿过晃动的人群,精准地落在她脸上。
那眼神里有疯狂,有痛苦。
第一句歌词从他喉咙里挤出来时,整个酒吧的呼吸都停了:
“多久了 我都没变
爱你这回事 整整十年……”
是林宥嘉的《浪费》,六年被他改成了十年。他唱得很烂,调子跑得上天入地,吉他弦被按得吱呀作响,却每一个字都像重锤,砸在苏晴的耳膜上。
霓虹灯光在他脸上明明灭灭,台下有人开始起哄,沈曼琪的脸色从错愕变成铁青。
“我就是 剩这么 一点点 倔
称得上 我的 优点……”
他唱到“优点”两个字时,突然笑了,笑声透过麦克风变成刺耳的电流声,苏晴看见他眼里滚出一滴泪,在这样喧嚣的酒吧里,用跑调的歌声和破碎的吉他,唱着他们之间被浪费的时光。
“没关系 你也不用 给我机会
反正 我还有 一生 可以 浪费……”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吉他弦“嘣”地一声绷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