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男友分手后的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猫。
变成猫好啊,不用上班,有人伺候,不用再为那有情绪冷漠症的狗前男友伤神。
可我是一只流浪猫,还是猫界最丑最容易被欺压的白猫。
在外面和别流浪猫争抢半截火腿肠时,寡不敌众落了下风。
猫生艰难,正盼着来个好心人收养,一抬头就看见了前男友。
他用悲悯的语气说:“丑东西,真可怜,跟我走吧。”
苦谁都不能苦自己,为了温饱,我决定暂时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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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风很大,吹在脸上,像是被刀子割一样生疼。
脑海里,不由得回忆着和宋昀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刚在一起的时候,过节的时候,过生日的时候,过纪念日的时候……
一年了,好像没什么变化,他还是一如即往的高冷,我永远是哄着他开心的那一个。
甚至分手的时候,他也只是淡淡地问我:“想清楚了吗?”
我也冷冷地回应:“嗯,我累了。”
“如果和我在一起让你那么不开心,那我愿意分开。”
去你的愿意分开!
装什么啊,狗男人,这种捂不热的石头,谁爱谈谁谈!
公司那边已经辞职了,我打算明天就去旅游,换一下心情,玩累了再回来。
要是遇到一座不错的城市,我就在那边重新开始新生活。
我拎着包,回到了自己家。
路上遇到邻居问候,就说准备去旅游了,可能要很长一段时间不见了。
进屋子后先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美美地睡了一觉。
不料天亮之后,我竟不是在自己温暖的大床上醒来,而是出现在了离家二十几公里的偏僻郊区。
这是怎么回事!
我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发现我原本纤长白嫩的手指,变成了一个毛茸茸的肉垫!
是猫爪子!
我变成猫了!
变猫好啊,以后再也不用面对俗世的烦恼了。
可是我怎么回去呢?
办法总比困难多,我用我不太优秀的数学算了算,如果我夜以继日地赶路,大概一周多就能够回到家。
想到这里,我又燃起了熊熊烈火。
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
走了不到半天,我就饿得精疲力尽了,原本雪白的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