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顾朝相伴这么多年,我早已把爱他刻入骨髓,但他心中最要紧的人却不是我。
既然如此,就尽早了断吧。
我写了拜帖,让兰云送到宫里去。
是时候去求太后,赐婚我跟兖王了。
父亲从前在战场上救过先帝,太后允诺过会满足侯府一个恩典。
倘若我求太后赐婚我与顾朝,她会同意。
可比起留住一个心在别人身上的男人,我宁愿嫁给一个傻子。
兰云刚走,盛姝锦来了。
她面色红润,身形丰腴了一圈。
发髻上戴的,是我在碧翠阁定的新头面,身上穿的,是我在锦绣庄选的蜀锦。
顾朝真是疼她入骨。
连我的东西,都迫不及待要匀给她。
盛姝锦径直走到榻边坐下,看了眼食盒里的果子。
轻笑道:“卿卿怎么吃得这么素?
有病就要多补补。
前日,阿朝怜我身子弱,还让小厨房给我炖了狗肉吃呢。”
我的心猛地一沉,有种不好的预感。
盛姝锦陶醉地回味:“狗肉真好吃啊,早知道卿卿这么憔悴,也该给你送一碗补补,那狗叫什么来着,蜚蜚?”
我浑身发颤:“你把蜚蜚.....吃了?”
蜚蜚是及笄那年,顾朝从西域带回来,送给我的小狗。
我一口羊奶一口羊奶把它喂大。
从只有手掌大小养到如今齐膝高。
对我来说,蜚蜚不是狗,更像是家人。
它那么乖,那么无辜,又有什么错?
为什么要这么残忍,连我最后的念想都要夺走?
怒气直冲头顶,我一巴掌扇在盛姝锦脸上。
这一幕刚好被顾朝看见。
他一脚踹向我:“你发什么疯?”
我摔在步踏上,后背传来一阵剧痛。
忍着痛问:“顾朝,你为什么要害蜚蜚,你厌恶我到连一只狗都容不下的地步吗?”
顾朝蹙眉:“是它先咬了姝锦,会伤人的畜生,就算留着,以后也会伤你。”
蜚蜚生性胆小,听见打更声都会躲到床榻下面去。
说它会咬人,我不信。
盛姝锦眼中闪过一丝心虚,突然朝着我跪下:“卿卿,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被你的狗咬到,我也不该自作主张来探病......你说得对,像我这样出身微贱的人,弄脏了你的屋子,不配待在侯府,我这就回乡下去。”
顾朝冷哼一声,拦住她:“姝锦,不必跟她道歉。”
又转而对我说:“顾卿,姝锦一番好意来看你,你不但不领情,还羞辱她,是不是在你眼里,没权没势的人都是贱民,不配活着?”
怪不得顾朝心里的天平越来越倾向盛姝锦,大概觉得,他们是同病相怜的知己吧。
心里绵密的痛意几乎要将我淹没。
我撑着步踏爬起来。
趔趄着走到顾朝面前“如果我真是你说的那种人,那你,是怎么来的侯府?”
他冷笑:“你想说什么?
想提醒我你有多冷血,姝锦有多善良吗?
当年要不是姝锦带我回侯府,我早就是路边一堆白骨了,毕竟金贵的侯府嫡女,可不愿和臭乞丐同坐一辆马车。”
我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