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省城的夜晚早已沉入寂静。
苏念乔坐在自己卧室的床上,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纤细的指尖不断抠着掌心,嘴唇被咬得微红。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沾了雾气的黑葡萄,紧紧盯着面前那盏昏黄的台灯。
这副“愁肠百转”的模样落在她水蜜桃一样娇嫩的脸蛋上,说不出的违和。
明天就是她订婚的大好日子,照理说她此刻的状态不该是这样紧张害怕的。
她是苏念乔,苏家夫妻俩的独生女、掌中宝,从小娇气得一点委屈都受不得,也得益于她父母都是本地轻工局的双职工,特别是苏父,是厂里的干部,再加上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好时候,家里不说大富大贵,也算得上“穿的确良、用飞鸽牌”的那一拨小康人家。
苏念乔的房间里刷着雪白的墙面,窗边是她爸托熟人从南边带回来的百叶窗,书桌上放着一只红漆木头做的小台灯,灯罩上还贴着她从图画书里收集的熊猫贴纸。
衣柜是嵌墙式的,床是新换的弹簧床垫,铺着印着卡通小兔子的套件,整个屋子带着少女独有的香皂香气和一点点蜜糖似的甜。
而现在,她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一脸生无可恋。
因为明天,她就要订婚了。
对象是她从小仰慕到大,22年人生中着了魔一样喜欢的,心心念念的邻居哥哥程遇安,程大哥。
准确来说,是原本喜欢的。
时间倒退半小时,她还不是这样。
半小时前的苏念乔兴奋得不得了,抱着被子怀揣着少女心思在床上红着脸来回翻滚,嘴里嘀咕着“程大哥”三个字,念一遍就笑容就甜一分。
只要一想起他穿军装时英气逼人的模样,想起他那双低垂时含笑的眼,她整个人像煮开的热水壶,满脑子都是冒泡泡的少女情怀。
可能是老天爷看她太高兴了,滚着滚着咚一声——撞到了床头,哎哟一声,刚想揉揉额角重新爬起来,忽然间就有什么不一样了,她脑海里像被灌进了几百页小说剧情,一股脑明白了现在发生的一切。
她觉醒了。
不是什么神志清醒,类似于她喜欢看的武侠小说中灵魂级别的“开窍”。
原来她是一本小说里的恋爱脑笨蛋女配,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男主,对男主百般的好,算是男主前期成长路线上作者安排的资源包。
而她的“程大哥”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
在原剧情里,明天的订婚宴,就是她原本一帆风顺人生的转折开场,程遇安今晚就要和他的白月光女主私奔,把她一个人留在酒席中央,来的亲戚朋友口中祝贺的话语全变成了她“被逃婚”的八卦。
她坐在床上,脸色由羞红渐渐转为惨白,整个人像被浇了一盆冰水,之前22年人生里她对于程遇安的喜欢完全就是被剧情掌控着的没有自我意识的感情,她是真的喜欢程遇安,非他不可吗?
苏念乔爱美,而且特别要面子,从小就算是学习成绩普普通通,也靠着嘴甜长相乖巧被老师勉强归进好学生一列里头的。
“不可能!”苏念乔难以置信地抠手指头,回想起自己这段时间对程遇安的热情和付出,想到原来对她这么温柔的程大哥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一股羞耻感从脚底板冲到脑门。
他有喜欢的人,干嘛还对自己这么好,一直照顾她,真是渣男!
“如果程大哥心里有人是真的,那我真是丢死人了,到底是中了什么邪啊!居然觉得他只对我温柔?”
果然,对于现在的苏念乔来说,让她和她爸妈丢脸在亲戚朋友面前丢脸这件事的厉害程度比起她的心上人要和别人私奔来说更为可怕。
她越想越对自己生气,一边拍自己脑袋一边恨铁不成钢:“我脑子呢?啊?!”
她“腾”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打算当机立断跑去爸妈房里说不订了,她苏念乔要亲手终结这段“舔狗文学”!
然而,她刚迈出一步,身体却僵住了。
像是被无形的力量钉在原地,四肢发软,连嘴唇都动不了,她瞪大眼睛,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下一秒,耳边像雷劈似的炸响一行字:
“男主程遇安要逃婚,明天的订婚属于主线剧情,不能取消,建议宿主不要反抗正常出席。”
“……”苏念乔整个人都傻了,“谁!谁在说话?别吓我啊……”
没人回应她,世界一片寂静,唯有她脑袋里的那句话像烙铁似的印着。
她又急又气,眼泪差点没憋出来,长这么大就没遇到过什么不顺心事情的小姑娘急的脸都红了,看起来委屈巴巴的又可怜的紧。